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扩建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西湖漾路22号综合楼三层手术室 | ******有限公司 | 医院拟在综合楼三层手术室建设2间DSA手术室及辅助用房(包含1号DSA手术室、2号DSA手术室),1号DSA手术室内新购1台Azurion 7 M12型DSA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63mA),2号DSA手术室内新购1台Azurion 5 M20型DSA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813mA),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为Ⅱ类射线装置。 | / | 业主承诺落 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X射线以及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DSA机房四侧墙体采用实心砖+防护涂料进行屏蔽,顶棚、地坪采用混凝土+防护涂料进行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DSA在曝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经顶部动力排风装置从大楼三层东侧排出室外,经自然分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