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受安吉县西苕溪水利管理所的委托,就******银行开户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WAG2025-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内容简述 |
单位 |
服务期 |
1 |
安******银行开户非政府采购项目 |
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具体详见 “招标内容及需求”。 |
1项 |
招标人******银行进行阶段性考评,考评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此项业务合作。 |
备注 |
1、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银行)。确定方法: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银行)。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银行等;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银行不受此限制。
******银行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银行机构参与安吉县西苕溪水利管理所往来款******银行只能推荐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B座12楼1218室)。
3、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联系邮箱******,联系人:王育,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报名表;
B、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银行不受此限制);
E、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B座12楼121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B座12楼121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40/index.html
十四.公开招标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开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十五、采购代理费用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六、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开标时随带,供开标小组审查。
十七、招标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安吉县西苕溪水利管理所
地址:******街道凤凰路352号
联系人:董科长
联系电话:******
2******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B座12楼1218室
联系人:王育
联系电话:******
3、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巡查督导办
联系电话: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