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有限公司受安吉县西苕溪水利管理所(安吉县赋石水库管理所 安吉县赋石渠道管理所)的委托,就2025年度西苕溪干流三段堤防安全鉴定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RTCG2025-(AJ)003
二、磋商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2025年度西苕溪干流三段堤防安全鉴定服务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25.02 |
备注 |
1.本项目最高限价25.02万元,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5年2月 20日至2025年 2月 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有限公司(安吉县******街道雾山寺路428号3楼)。联系邮箱:1******52@qq.com ,电话:0572-5333101,联系人:金工。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日下午14:00时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街道雾山寺路428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
2025年3月3日下午14:00时
十、磋商地点:
******街道雾山寺路428号三楼)
十一、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个工作日下午******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缴入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01 000 2865 70562
特别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保证金和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表(格式自拟)。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三、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西苕溪水利管理所(安吉县赋石水库管理所 安吉县赋石渠道管理所)
联系人:吕佰江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2-******
3、******水利局巡查督导办
联系电话:******
安吉县西苕溪水利管理所(安吉县赋石水库管理所 安吉县赋石渠道管理所)
******有限公司
2025年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