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辐射与监测信息化处
联系电话:0572-******, 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开元路100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院手术室DSA建设项目 | ******街道太湖中路66号 | ******医院 | ******医院位于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创建于1940******医院。 医院拟于2号住院综合楼3层19号手术室预留机房新增1台DSA设备,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