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访贤村千井湾矿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石灰岩矿地质勘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H-2024-34
项目名称: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访贤村千井湾矿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石灰岩矿地质勘探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访贤村千井湾矿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石灰岩矿地质勘探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勘查范围内进行勘探工程,详细查明勘查范围内矿石质量及资源量,提交勘探报告。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要求预留合同金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联合协议,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拍卖大厅(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好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好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投标人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投标人可******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点击******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地质环境管理站
地 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3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江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迎宾大道金家滩一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章工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