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已批准
受理编号为************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5年3月5日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卫生院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横街集镇横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邱安琪
种类和范围:射线装置活动种类—使用:Ⅲ类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118]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3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