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杭垓镇和村柿集、原缫舍水电站旧址视频监控设备增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SY******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 |
1 |
杭垓镇和村柿集、原缫舍水电站旧址视频监控设备增补项目 |
和村柿集、原缫舍水电站旧址增补视频监控点位,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 |
16万元 |
注:本项目预算总价16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有限公司(******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三楼)报名联系方式:马女士,******,邮箱:******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一)
八、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一)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HZSY******),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帐 号:2010 0024 3676 462
十一、其他事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报名表(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点:******街道上郎新村6-9幢上郎社区文化服务楼三楼
2、采购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厉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