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财政局关于印发&l******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受******财政局******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5-010
二、项目名称:******银行开户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开户(账户)名称 | 帐户类别 | 服务期 | 备注 |
1 | ******财政局教育收费财政专户(具体户名以实际开户户名为准) | 教育专户 | 至账户注销为止 | ******银行1家 |
注:1、根据采购人工作管理需要,现对教育收费财政专户******银行)。 2、资金存放模式为:活期存款。 |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银行等;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银行不受此限制。
4******银行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银行只能推荐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银行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咨询电话:400-881-7190(或95763)。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c)《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d******银行不受此限制);
e)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
******银行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附上以上资料,若有遗漏,将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2月25日上午09:00时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银行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投标文件编制,且应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09:00时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投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
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人民政府网(******/)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或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开启,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5******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人:马燕/0572-******。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银行)支付。
3、《CA申领操作指南》:******/ca/apply/edit。
4、《CA 管理操作指南》:
******/ca/CABindManage?utm=web-ca-front.6c34d9d1.c703756.10.ab760e904a0b11edb1abf74dadcbdc0b。
十四、联系方式:
1******财政局
联系人:沈妙苗 联系电话:******
地址:******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2******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颖/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
******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办公室
联系人:毛志楠 联系电话:******
******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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