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Z2024-05
******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保洁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3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帮助文档视频材料:“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须无病毒且能正常读取,建议使用新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接收人:巫先生 电话:******
******服务中心2号楼2楼238室。
(6)供应商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3月2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质疑提出的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电邮)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仁皇山路6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嘉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顾嘉虹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怡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汪旭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