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水利局的委托,就南浔区2025年取水单位取水延续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5(H)011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1 | 南浔区2025年取水单位取水延续评估项目 | 1项 | 人民币17.5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上午:8:30一11:30 ;下午2:00一5: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2.1浙江省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2.2本项目可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及报名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0@qq.com。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1个日历天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
网上报名标书费汇款账户:
******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帐号:************495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只接受现金,网上报名可公对公打入我方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编号)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最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3、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4、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资格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六、投标答疑时间: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3月11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4日13: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5年3月14日13:30时整在******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进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竞争性磋商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70107
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水利局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