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甬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栏杆机采购项目第1号澄清函
致采购文件持有者:
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6项规定,采购人******有限公司对沪杭甬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栏杆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2025YTPB-ORGCODE-0009)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供应商下载。
一、对采购文件的澄清:
问题1:电动栏杆悬臂杆从水平状态变为竖直状态和从竖直状态的变为水平状态运动时间不大于0.6秒。电动栏杆的技术指标中起降时间≤0.9S。两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1:以0.6秒为准。即电动栏杆的技术指标中起降时间≤0.9S修改为起降时间≤0.6S。
采购人:******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