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吴兴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项目编号:A************001001)的澄清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投标产品(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其授权的经销商必须具有本项目投标产品(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取得授权即可)】”,故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产品(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特此通知!
本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