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7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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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昌县大明市区块热电联产项目 | ******街道大明市区块2023-7号地块 | ******有限公司 | 为新建项目。总规模为2台75t/h(1用1备)+1台1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1台1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1台1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等;二期建设规模新建1台120t/h和1台75t/h(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进行了环评文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0571-******
- ******学院路117号